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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加快我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和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深

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府〔2018〕47号)等规定,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

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

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12日前,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23室,覃轲收,联系电话:0755-83788039(邮编518

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nke@szjs.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

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根

据《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应用工

作,提高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化水平,助力深圳“打造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BIM是对建设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字化承载和表达,可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

工建造、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实现工程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统一多维建筑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为促进工

程项目提质增效、提高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建设智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用3~5年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我市BIM应用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适合BIM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形

成较为成熟的BIM应用市场环境,实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全面普及BIM应用,使BIM数据信息普遍应

用到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中,实现全市BIM数据信息和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无缝集成。

二、实施范围

     (一)自2019年×月×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应按相关要求实施BIM应用:

     (1)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政府总投资额超过2亿元(含)或单体建筑

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含)的其他公共建筑项目;超过2亿元(含)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超过1亿元(含)水库枢纽、引调水、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等水利工程;

     (2)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项目;

     (3)按规定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

     (4)前海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坪山中心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深汕合作区等重

点开发片区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自2020年×月×日起,全市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竣工时应提供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BIM模型。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BIM应用统筹规划

       完善BIM应用推广的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编制BIM应用发

展纲要。住建、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根据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各自职责范围推进BIM应用三年行动

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具体工作和配套措施,重点开展BIM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研究适合BIM应用的

工程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和运维模式,逐年提高BIM应用比率。

      (二)建立健全BIM应用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深圳市BIM应用交付、评价、存储等标准,在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修订中增加BIM应用的要求。支持

行业组织制定BIM建模、模型编码等相关配套BIM应用团体标准。鼓励制定BIM交互协同、构件库建设等BIM应

用的企业标准。

      (三)推动基于BIM应用的审批监管

       制定基于BIM的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报审要求,对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BIM审批,提高审批

监管效率。发改部门在项目投资中参照《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将BIM应

用相关费用单独计列;规划国土部门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时,告知BIM应用的要求,在规划审批环节运用BIM进

行审批;住建、交通、水务等主管部门应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中运用BIM进行审查的要求,在项目

建设中引入BIM应用加强过程监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建设工程档案时,可要求建设单位同时提供二维图

纸档案与竣工BIM模型。

      (四)推进电子招投标BIM应用

       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制定满足BIM应用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

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工作,大力推广BI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按照规定应实施BIM应用的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

应采用该系统进行招投标。

       (五)建立全市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

       建立基于BIM的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集成调用BI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工程建材和设备采购信息管

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系统、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等,覆盖建筑物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

管理、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实现建设工程的“管理一条线、监管一张网、数据一个库”的信息化目标,加强BIM应

网络安全防护,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措施。

     (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BIM应用评价,对经评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在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资助。

对于示范项目申报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奖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鼓励行业组织引导建设单位、设计、施工

工程咨询等企业,推选一批示范企业在行业内进行推广。鼓励行业组织开展BIM应用工程评优,人才评先工作。

     (七)促进建设项目全过程BIM应用

      建设单位应主导工程建设项目BIM应用,引导参建各方在同一平台协同BIM应用,实现建设各阶段BIM应用的

标准化信息传递和共享,同时明确各方的BIM应用要求、交付标准和费用。建设单位单位应根据或参考《深圳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定额》合理确认和有效控制勘察设计工期,不得擅自和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并将BIM应用

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中,按合同专款列支,不得擅自挪用。鼓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搭建基于BIM

应用的项目管理平台,提升项目管理效能。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基于BIM协同工作模式,积累和创建各专业构件库,最大限度减少设计质量通病,提

高设计质量和效率。构件生产单位应建立基于BIM的生产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智能化生产能力,实现

对构件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施工单位宜在施工图设计模型基础上创建施工BIM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深化设计、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

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在工程竣工后提交与竣工图纸相匹配的BIM模型归档。运维单位应研

究基于BIM的运维管理应用模式,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流程、制度。将项目BIM竣工模型转换为运维模型,应

于物业管理、运行维修、应急决策及预警等多方面。

       (八)深度融合智慧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BIM与GIS、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等技术的集成作用,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核心,以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为基础,通过整合基于GIS的“多规合一”信息系统、基于BIM的工程全生命周期

管理系统、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规划设计数字化系统,打造集“规、建、管、用、服”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规划建

设平台。大力推进BIM在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管廊、智慧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综合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

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档案局、市建筑工务署、市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

委会)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推进BIM应用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推进工

作,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生态文明考核。

     (二)加大科技创新扶持

       积极开展BIM应用融合技术研发,对研发和使用符合工程实际需求、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BIM技术应用

软件,在科技创新资金中给予相应资助。优先推荐BIM应用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BIM

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在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等市政府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资助。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组建市级BIM联合推广应用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统筹、整合和协调作用,开

展企业和个人BIM应用能力评价、项目评估、团标制定、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培训宣传等工作,规范BIM应用的

市场行为;促进企业间合作,实现BIM应用软件、构件库数据等资源共享,保障BIM应用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

开展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实施BIM应用技能考评,组织BIM设计、建模、应用竞赛等;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在建

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资格、职称评定等培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有关BIM的内容。

     (四)加大专业人才培养。

       建立市级BIM应用专家库,为政府和企业提供BIM技术咨询服务。建立满足我市BIM应用的学历教育、职业培

训、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开设BIM教育课程;对有BIM应用经验的技术人员,在职称

评定时,予以优先,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

    (五)做好宣传引导推广。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BIM应用的价值和意义,普及BIM技术知识,宣传BIM应用政策标准,组织示范项目观

摩和经验交流,分享BIM应用成果,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BIM应用氛围,促进全市建设领域BIM应用发展。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 2.《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实施意见》编制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BIM作为服务于建筑全生命周期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化技术,正在给建筑行业带来深刻

变革。为加快BIM应用的普及和推广,规范BIM应用行为和方向,推动建筑产业化转型升级,实现我市新型智

慧城市建设目标,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一是符合行业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BIM应用,将其作为建设领域推动提质增效、提高发展水

平、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文件。深圳市作为国内科技

创新引领之地,根据国家要求加快推动建筑业科技创新,从2010年开始BIM应用研究工作,已初步形成了BIM应

用的市场氛围。深圳应加快政府引导,制定配套的鼓励政策、技术标准,形成有利于BIM应用发展的政府管理模

式,充分调动建设各方主体作用,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业态和创新服务模式,为BIM研究和应用提供良

好氛围。

       二是响应国家政策方针。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推进建筑

产业化,加强技术研发应用”的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

之函【2015】159号)、《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发展纲要》指出建筑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深化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具有重

要意义。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BIM应用配套激励政策和措施,扶持和推进相关单位

开展BIM的研发和集成应用,研究适合BIM应用的质量监管和档案管理模式。深圳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和政府规范性

文件,更科学的落实国家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推进BIM应用的发展目标,为全市建筑业的BIM应用指明方向,为

实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三是符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今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通

知》,明确提出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强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到2020年,实现“六个一”发展目标,建成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并将BIM应用作为推动

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环保等建设的重要应用技术之一。在建设领域中加快推广BIM应用,通过制定《关于

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保障规划,是为“新

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性数据集成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八大重点任务和五大保障措施,为我市建设领域推广BIM应用提供

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定BIM应用推广的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对BIM应用推广的工作目标做出了说明,提出用3~5年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我市BIM应用政

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适合BIM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形成较为成熟的BIM应用市场环境,实现工程建设

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全面普及BIM应用,使BIM数据信息普遍应用到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中,实现全市BIM数据信

和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无缝集成。

        (二)明确BIM应用推广的实施范围

       《实施意见》明确了2019年起我市各类建设程领域实施BIM应用的项目和重点实施片区。实施项目包括政府

和国有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以及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重点片区包括前海合作区、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坪山中心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深汕合作区等重点开发片区的建设工程项

目。同时,要求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竣工时应提供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BIM模型。

        (三)提出BIM应用推广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的原则推进BIM应用推广工作:

       一是加强BIM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各主管部门制定各自职责范围推进BIM应用的行动计划和发展纲要,明

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具体工作和配套措施,重点开展BIM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研究适合BIM应用的工程管理

模式、监管方式和运维模式,逐年提高BIM应用比率。

       二是建立健全BIM应用标准体系。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层次分别规定了相应标准制定的要

求,通过加快制定交付、评价、存储、建模、编码、交互协同、构件库等BIM标准,结合深圳地方特色健全完善

BIM标准体系。

       三是推动基于BIM应用的审批监管。通过制定基于BIM的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报审要求,对接市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实行BIM审批,提高审批监管效率。并提出发改、规土、各建设主管部门等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加

强BIM应用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

       四是推进电子招投标BIM应用。通过制定满足BIM应用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合同示范文本,全面

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工作,大力推广BI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五是建立全市工程项目智慧管理全生命周期系统。通过建立全市工程项目智慧管理全生命周期系统,集成调

用BIM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工程建材和设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系统、智慧物业管理

统等,覆盖建筑物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实现建设工程的“管理一条线、

监管一张网、数据一个库”的信息化目标。

       六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BIM应用评价,对示范项目予以资助,并鼓励引导行业组织在企

业中推选一批示范企业在行业内进行推广、支持行业组织在评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质量奖中给予相

应加分和对于示范项目申报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奖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是促进建设项目全过程BIM应用。提出要以建设单位为主导,开展工程建设项目BIM应用,引导参建各方

协同BIM应用实现建设各阶段BIM应用的标准化信息传递和共享。并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构件生产单位、

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提出相应的BIM应用要求,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指明了应用方向。

       八是深度融合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BIM与GIS、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等技术的集成作用,

通过整合各系统,打造集“规、建、管、用、服”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平台,大力推进BIM在智慧社区、

智慧交通、智慧管廊、智慧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综合应用,实现BIM应用与智慧城市建设高度融合。

      (四)制定BIM应用推广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采用多部门联合协作,共同推进,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推进工作,并

将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生态文明考核。

       二是科技创新扶持方面,通过科技创新资金、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对科技创新项

目、企业、机构予以扶持。

       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组建市级BIM联合推广应用委员会,开展企业和个人BIM应用能力评价、项目评估、

团标制定、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人才评优、培训宣传等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BIM应用技能考评,设计、建

模、应用竞赛等;并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资格、职称评定等培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有关

BIM的内容。

       四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建立市级BIM应用专家库;建立满足我市BIM应用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

续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开设BIM教育课程;对有BIM应用经验的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

时,予以优先,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

       五是做好宣传引导推广。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BIM应用的价值和意义,普及BIM知识,宣传BIM应用政策

标准,组织现场观摩和论坛交流,分享BIM应用成果,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BIM应用氛围,促进全市建设

领域BIM应用发展。

三、《实施意见》亮点和特点

       本《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立足“深圳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全面对标先进国家和地区,对我市BIM推广应

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全面部署,主要亮点如下:

       (一)突出科学性、可实施性。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生产的优秀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深入研究深圳

BIM发展现状,全面分析和预测未来发展需求,为《实施意见》编写提供可靠依据。充分调研分析国内外先进城

市和地区BIM应用推进政策、技术标准、保障措施等,根据深圳特点和发展要求,提出适宜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突出国内领先作用。《实施意见》从工程项目、行业发展、城市建设三个层面提出BIM应用的三大作

用“促进工程项目提质增效”、“提高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建设智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以“实现全市BIM

数据信息和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无缝集成,积累工程项目数字资产”为目标推进BIM应用与智慧城市融合,是

目前国内其他城市BIM应用政策中未体现的。

       (三)突出BIM应用的全面性。《实施意见》中BIM应用实施范围涵盖了全部建设工程领域,包括政府投资

的新建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项目;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

水库枢纽、引调水、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等水利工程;国有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水利工

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前海等重点片区,和智慧城市建设中要求提供BIM应用数据的工程及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都提出要求。

       (四)贯彻三大理念。《实施意见》中全文围绕“普及、累积、共享”的三大理念,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相结

合,通过宣传培训向全行业普及BIM应用;通过项目应用累积大量城市建设数据信息、项目应用构件信息等资源;

利用多平台的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真实,进一步扩展BIM数据应用价值。

四、各地政策对比

       近年,上海、广州、重庆等先进地区进一步加大了装配式建筑扶持和推进力度,如:上海发布了《上海市装

配式建筑2016-2020发展规划》,广东省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重

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意见》,为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的规划全面对标先进地

区,与北京、上海、河北、福建四地做对比分析(见表)。

发展目标

广

  1.2020年,形成完善的建设工程BIM应用配套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

  2.建设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掌握BIM,建立相应技术团队。

  3.2020年,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中普遍应用BIM

  1.2020年,工程参与各方BIM应用能力和协同建造水平得到提升,建筑全生命期建造模式深入应用,大幅提高管理效益和工程质量。

  2.2020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应用BIM,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成本降低10%,项目建设周期缩短5%

  1.2020年底,BIM应用标准和配套政策基本完善。

  2.2020年底,建设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掌握BIM,建立相应技术团队。

  3.2020年底,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立项项目应用BIM比率达到90%

  2016年起至2017年底在城建计划、各类政府投资工程以及大型市政工程中,增加BIM应用,同时形成具备可推广的经验和方法,培养一批具有BIM应用能力的企业。

  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BIM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90%以上的新建项目采用BIM

  1.2020年末,形成建筑工程BIM应用的政策和技术体系。

  2.建设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掌握BIM,建立相应技术团队。

  1、用35年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我市BIM应用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适合BIM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形成较为成熟的BIM应用市场环境,实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全面普及BIM应用,使BIM数据信息普遍应用到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中,实现全市BIM数据信息和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无缝集成。

  2、自2020年,全市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竣工时应提供满足智慧城市建设的BIM模型。

  1.各重点省市均明确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大部分是到2020年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普遍应用BIM

  2.对比其他重点省市,深圳提出了实施范围、实施比例和发展目标,依据充分,可实施性强。

 

主要任务

广

  1. 成立BIM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制度。

  2.成立广州市BIM联盟,构建跨界合作体系,促进全行业BIM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培育促进BIM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广泛宣传BIM有关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鼓励企业引进BIM的相关人才,大力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才数量和技术应用水平。

  1.成立BIM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制度。

  2.对要求应用BIM的项目,在项目立项中,明确BIM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

  3.完善相关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4.以示范工程引导,建立BIM应用示范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交流先进经验和应用技术。

  1.建立BIM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财政对BIM推广应用的支持。

  3.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BIM联盟。

  4.建立南宁市BIM专家库。

  5.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注重人才储备。

  6.广泛宣传BIM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和各省市之间BIM应用交流和合作,分享BIM应用成果。

  1.大力宣传BIM的意义、价值,及时总结和推广运用BIM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2.加快政府监管工作中BIM的研究,建立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

  3.建立全市BIM产、学、研、用的专家库,开展基础性技术研究、咨询、论证、培训等工作,搭建BIM应用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

  4.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BIM联盟。

  1.建立BIM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2.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BIM的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制、人才培训、基础数据库建立及应用软件研发等。

  3.选择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市、县率先开展BIM应用。

  4.建立满足BIM全面应用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高校应当将BIM应用列为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

  5.加快培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BIM应用示范基地,积极推动BIM学术交流活动。

  1.市城乡建委承担全市建设工程BIM推广的牵头工作,制订全市BIM推广计划。

  2.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

  3.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引导,建立BIM应用示范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举办BIM应用现场会。

  4.普及BIM知识,宣传BIM有关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1.加强BIM应用统筹规划

  2.建立健全BIM应用标准体系

  3.推动基于BIM应用的审批监管

  4.推进电子招投标BIM应用

  5.建立全市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逐步将BIM融入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6.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优秀企业、示范项目和个人。

  7.促进建设项目全过程BIM应用,对建设各方主体提出BIM应用的要求、方式,引导开展应用。

  8.考虑BIM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为智慧城市建设打基础。

  1.对比其他重点省市,深圳在研究与推广BIM任务划分更细致,分工更明确,内容更充实。

  2.深圳提出研究解决提升BIM应用软件数据集成水平等一系列重大技术问题。

 

保障措施

广

  1.加强统筹协调

  2.加强交流协作

  3.加强宣传培训

  1.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

  2.建立配套推进措施完善应用扶持政策

  3.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

  1.建立BIM应用联席会议制度

  2.加大财政投入

  3.成立BIM联盟

  4.建立BIM专家库

  5.加强人才培训

  6.加强宣传推广

  1.加强交流宣传

  2.建立配套措施

  3.注重人才培养

  4.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扶植力度

  3.大力推进工程承包方式改革

  4.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

  6.加强宣传力度

  1.加强组织保障

  2.完善激励政策

  3.加强技术交流和宣传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完善激励措施;

  3.注重行业引导,体现共享;

  4.强化队伍建设、人才培养

  3.加强宣传推广

  1.深圳奖励措施覆盖面更广,受益面更多。


       五、文件编制情况

      (一)外省市调研

       2018年6月19日~6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前海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中心、市勘察设计协会、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先后赴山东济南、上海开展了BIM应用推

广调研活动,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济南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及相关

企业进行了座谈,并参观了山东千佛医院、世贸深坑酒店工程项目。学习了解了山东和上海两地在BIM应用推广

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施开展情况、所遇困难和未来规划等情况。包括上海的项目全过程BIM应用管理

措施,出台取费标准等,山东的示范项目管理、建立产业联盟等。

       (二)专题研讨会

       鉴于《实施意见》的迫切性、重要性,我局开展了大小专题研讨会15余次,主要专题会议有:

       1.行业咨询会:

       2018年5月10日,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了第一次专题研讨会,市住房和建设局科工处、市勘察设计协会、

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建

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威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和中建科技深

圳分公司等负责人参会,沟通了设计单位BIM应用的现状、存在问题及BIM政策出台的迫切性、必要性。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

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深圳分院、深圳市斯威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毕美科技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针对

各设计单位、软件单位基于BIM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与修改意见进行探讨。

       2018年8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胜达

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嘉蕊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针对各施

工单位单位、咨询单位基于BIM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与修改意见进行探讨。

       2018年9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中心、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指挥部办公室、深圳

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

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的整体框架,针对各施工单位单位、咨询单位基

于BIM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与修改意见进行探讨。

       2.编制组内部会议

       2018年7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华森建

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市政领域对于BIM推广应用政策的需求及目前推广应用的

现在、存在问题等。

       2018年8月2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

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具体内容与细节,草拟了《实施意见》框架。

       2018年9月2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科工处、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

东嘉蕊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的

修改稿,对BIM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与修改意见进行探讨。

       2018年10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科工处、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嘉蕊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负责人参会,重点讨论了BIM实施意见

的修改稿,对BIM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议与修改意见进行探讨。

六、征求意见情况

       1.2018年8月29日——9月11日,征求了23家设计、施工单位和软件开发单位的意见,其中共收到44条意见,

采纳7条、拟采3条、解释说明12条,不采纳22条。

       2.2018年10月8日——10月11日,征求了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其中共收到15条意见,采纳9条、

部分采纳2条,解释说明2条,不采纳2条。

七、文件发布方式

       《实施意见》拟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规

划国土资源委员会等联合发布。